第一编(镇域)第四章(镇 村 居民委员会)

第四章  镇 村 居民委员会


胜浦镇共1个市镇、2个居委会和25个行政村及其所辖的49个自然村、21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为24629人。


第一节  胜浦市镇

一、概貌

胜浦市镇位于胜浦镇中南部,吴淞江北侧,是全镇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沽浦自北而南流经市镇,沽浦大桥、胜浦大桥依次横卧其上,老鸦江由西向东,贯通青秋浦与沽浦,江上架有文化桥和振胜桥。市镇上有东西向的新胜路、中胜路、振胜路、金胜路,南北向的唯胜公路、通江路及兴浦路。今镇政府行政大楼坐落于中胜路北、沽浦大桥西堍。镇上设两个居委会:市镇街道居委会和吴淞一村居委会。有4个新村:竹苑新村、金苑新村、吴淞一村、吴淞花园。胜巷和褚巷两个行政村靠市镇的东南边。市镇总面积为1.4平方公里。

二、市镇形成

胜浦原本无市镇。1965年,随着人民公社机关、供销社、医院等由陆巷(今为胜巷)村中逐步迁移至村西,并向沽浦两岸发展,先后征用胜巷、褚巷、杨家等村农田,市镇逐步形成。

是年秋,沽浦开始架设桥梁,取名胜浦大桥,结束了沽浦摆渡的历史。

1966年后,沽浦西岸开辟沽浦街(当时暂名新浦街)。街两旁建设各类店面房,北端为商业区,如饭店、副食品店、布店、国药店、水产站门市部、食品站门市部等;南端为轮船码头,医院,邮电局等。沽浦东岸为粮管所、机水站、装卸社、机械厂及中心小学、中学等。

1980年,唯亭至胜浦的公路段(唯胜路)建成。1984年,开辟一条从唯胜路向东穿过坐落沽浦河上的胜浦大桥的街道,命名为新胜街(1998年更名为新胜路)。并在路南建造胜浦汽车站,于当年11月开通吴县到胜浦的公共汽车。

1984年,沽浦街街面由碎砖铺设改为石子铺设,并把新胜街的一段,即胜浦大桥到原汽车站一段浇铸成水泥路面。街道两侧先后出现第八丝织厂、文化楼、乡工业公司等单位的现代建筑。翌年,新胜街全部改为水泥路面。沿街两侧商店林立,机关事业单位毗邻。1986年,沽浦河上的胜浦大桥又拓宽改建成公路桥。街道两旁同时拓宽,开辟人行道。至此,新胜街东端为胜浦中学、胜浦中心小学及幼儿园,西端为副业公司、农业公司、供销社油库。全镇占地约0.4平方公里。沽浦街、新胜街交叉成“十”字形。1988年,在新胜街中段建造起面积为850平方米的农贸交易市场。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镇范围逐渐拓展。1991年,与新胜街平行的中胜路建成。1992年,农贸交易市场往北迁移,重新建造,改称为胜浦集贸市场。原市场拆除后,开辟一条与沽浦街平行的通江路。通江路于1994年向南延伸至机场路,1997年向北延伸至金胜路。1996年又建东西向的振胜路。1997年,中胜路向东延伸至金光小学附属幼儿园。

1997年,又开辟金胜路,通江路拓宽并向北延伸至金胜路,建造通园桥和戴家田桥。唯胜路也向南延伸并转东与通江路连接。1998年新胜街更名为新胜路,并在中胜路东段向北,穿过金苑新村建一条兴浦路,北接金胜路,自此镇区道路形成“三纵四横”格局。为创建省市级卫生镇,沽浦街又进行改造,拆除部分旧房,开辟草坪,种上花木;对市镇上的10多家企事业单位进行搬迁,改造。在通江路南端,吴淞江胜浦大桥北堍,竖起名为“翔”的现代雕塑作为镇标。1999年5月8日,胜浦宾馆、邻里中心开张营业。镇行政大楼6月底竣工并交付使用。金浦公园一期工程7月份开工建设,金融大厦、胜浦卫生院新院舍分别于8月、10月开工。兴浦路、胜浦中学新校舍9月1日竣工并交付使用。

1999年全镇拥有各类商店181家,行政事业单位40家,工厂(公司)59家。


第二节  行政村

胜浦镇下辖25个村民委员会,除胜渔村以渔业生产为主外,其余各村在历史上均以传统农业为主,兼搞副业。70年代(系指20世纪,下同)初,各村始办工业。1997年因印度尼西亚金光集团下属的亚洲浆纸总公司在胜浦投资兴建“金光”项目,前戴、刁巷两个行政村迁入市镇,成为非农业行政村。

一、南港村

位于市镇东北隅,东至界浦,与昆山市正仪镇五三村相望,北与唯亭镇祁村为邻,南与江圩村接壤,西至尖浦。村民委员会设在二百亩(又名倪伯墓),距市镇4.2公里,辖3个自然村,即二百亩、里港、南港,有9个村民小组。1999年,全村有农户226户、763人,劳动力515人,耕地面积1457.53亩,其中水稻田面积731.89亩。内塘养殖560.94亩。农村经济总收入594万元,人均纯收入6003元。

二百亩村东原有古庙1座,名东岳庙,每逢农历三月二十八日、八月初一日祀东岳大帝。《元和唯亭志》云:“里人迎神赛会,醵钱演妙剧,远近舟楫云集”,今已废。近几年,废址香火趋旺。

民国18年(1929)实施乡制时名为浦北乡,为第十区(甪直区)管辖。民国23年(1934)并入第十区淞北乡。1949年冬,划归唯亭区嘉浦乡。1950年,二百亩、里港、南港、西马庄4个自然村成立新合行政村。1954年西马庄自然村划归昆山县式庄乡。1957年高级社为新华十二社,1958年公社化时与新江村同属一大队,1959年为第一生产大队,1980年为南港大队,1983年政社分设,改称南港村至今。

南港村于1975年始办村级小工业,先后建成元钉厂、炒果厂、纸包装厂、水泥预制场等。

二、江圩村

位于市镇之东隅,东靠界浦,西临尖浦,南傍吴淞江,北与南港村接壤,辖北荡田、南荡田、江田里、东村4个自然村,12个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设在江田村北首,距市镇3公里。

1999年,江圩村有农户436户,1322人,劳动力825人,耕地面积2221.79亩,其中水稻田面积1389.57亩。内塘养殖337.87亩。农村经济总收入749万元,人均纯收入6561元。

民国18年(1929)实施乡制时名为江田乡,属第十区(甪直区)管辖。民国23年(1934)并入第十区淞北乡,新中国成立初划归唯亭区嘉浦乡,1950年更名为新江行政村,1957年合作化时高级社为新华十三社,1958年公社化与新合村并为第一大队,1959年改称第二生产大队,1980年为江圩大队,1983年改名为江圩村至今。

新中国成立前后,村内家庭副业织夏布,60年代加工石棉线,70年代打草包,80年代兴办村办厂,先后办起柳条厂、皮鞋厂、袜厂、帽厂等。90年代江圩帽厂转制,成为股份制企业,股份额村集体占60%,职工个人占40%。

江圩村还盛产西瓜,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大多农户种植西瓜。

三、金家村

位于市镇东北,东与南港村为邻,南与许望村接壤,西与赵巷村接界,北为唯亭镇双圩村(庙后段),距镇4公里,辖金家庄、安家浜2个自然村,13个村民小组。1999年全村有农户345户,1181人,耕地面积1855.41亩,其中水稻田838.11亩,内塘养殖885.33亩。农村经济总收入579万元,人均纯收入5258元。

民国23年(1934),金家庄自然村以张霞浦为界,东归第十区淞北乡管辖,西归第九区青邱乡管辖,解放后的1950年,金家庄和安家浜合并为金家庄行政村,隶属胜浦乡。农业合作化时,高级社为新华十社,1958年公社化为第二大队,1959年改称第三生产大队。1980年为金家大队,1983年更名为金家村至今。

金家村70年代先后办起了弹簧厂、化工厂、柳条厂、橡胶制品厂,80年代又办起了尼龙衫厂、教育帽厂、医疗器材厂、环保设备厂、橡塑厂,后大多停办。至1997年转换经营机制时,医疗器材厂租卖给个人,帽厂实行租赁经营。

金家庄自然村中心有一“通安桥”,又名大店桥,建于明正统八年(1443),于清顺治十年(1653)重建,又于乾隆二十八年(1763)由村民顾长源、顾公达、范裕昆、江仁兴等募资重建。新中国成立后,又多次改建。

四、北里村

坐落在尖浦西岸,原名北里巷,离镇3公里,整个村子断断续续分为三段:南段、中段、北段,现扩展后基本相连,南为“金光”纸业(原为前戴村),西靠许望村,北与金家村接壤,东临尖浦。

1999年,北里村有农户209户、729人、劳动力445人,耕地1127.4亩,其中水稻田455.31亩,内塘养殖474.59亩。农村经济总收入444万元,人均纯收入5931元。

民国18年(1912)实施乡制时为北里乡,属第十区(甪直)管辖,民国23年(1934)并入第十区淞北乡。1949年11月,属嘉浦乡,1957年高级社为新华十一社,1958年公社化编入二大队,后为第四生产大队,1980年为北里大队,1983年改称北里村,沿续至今。

村中遗存耶稣教堂1座。此教堂创立于民国3年(1914),其内办过子实小学、云堂小学,做过大会堂。今己破败。

1980年起办起电镀厂、纸盒厂、包装厂等。

五、前戴村

原位于市镇东1.5公里处,辖前戴(曾名前戴墟,前戴区,见图1)、南里巷、三官堂3个自然村,东与江圩村接界,南靠刁巷村,西至新浦河,北近许望村。1997年3个自然村全部拆迁,变为“金光”纸业厂区。

  图1 前戴村一角(1997年动迁前)

民国年间隶属第十区(甪直区),民国18年称前戴乡,民国23年,并入淞北乡。新中国成立初,为嘉浦乡乡政府驻地,后小乡并中乡,一度为胜浦乡驻地。1950年3个自然村建立中心行政村,1955年合作社取名新华社,1957年高级社为新华一社,1958年公社化时编入第二大队,后编为第五生产大队,1980年为前戴大队,1983年改称前戴村至今。

前戴自然村内河道呈十字形,素有小集市,在中心地段,有一条约100米的侧砖小街。民国年间就开有小杂货店、理发店、点心店、肉店、铁匠店,摆有水果摊、皮匠担,还开设鸦片烟馆。新中国成立初,唯亭供销社在村中设立供销站,嗣后又开设粮站、医院等。公社化时,供销站、粮站、医院迁至陆巷村,集市趋于衰落,1983年后又有复兴。1958年办过初中,后迁至陆巷,1971年又办初中(1977年曾招收一届高中新生),1989年撤销,前戴也办过小学(公社化时曾为中心小学),1997年因“金光”项目启动而撤销。

前戴村于80年代曾办过水平仪器厂等。

1997年有农户320户,人口1043人,有耕地1918.15亩,水稻面积为1435亩。

1997年7月,因“金光”项目的开工建设需要,前戴整个行政村拆迁,农业户口的村民全部转为市镇户口的居民(即“农转非”),村民全部住进了中胜路金苑新村,但村建制仍保留。1999年尚有耕地172.96亩,其中内塘养殖147.51亩。是年,被评为省级卫生村。

六、刁巷村

原位于市镇东1.5公里处。东、南濒临吴淞江,北与前戴村接界,西为查巷村,由刁巷村(见图2)、张家坞2个自然村组成。1997年两个自然村拆迁变为“金光”纸业厂区。

  图2 刁巷村一角(1997年动迁前)

民国时期为甪直区管辖,民国18年称张坞乡,民国23年并入淞北乡。新中国成立后划归唯亭区嘉浦乡,并更名为江边村,1957年合作化时,高级社为新华二社,公社化时编入第二大队,后编为第六生产大队,1980年为刁巷大队,1983年更名为刁巷村至今。

80年代先后办过教育化工厂、五金装潢厂等,1995年全部租赁给私人。

1997年有农户277户,人口937人,分9个村民小组,有耕地1764.78亩,其中水稻田1380亩。

1997年7月,因“金光”项目开工建设需要,整个行政村拆迁,农业户口的村民转为市镇居民,人员住进了中胜路金苑新村。但村建制仍保留,1999年尚有耕地251.83亩,其中内塘养殖237.83亩。

七、查巷村

位于吴淞江西南滩,北、东为“金光”纸业厂区(东原为刁巷村),西南与吴巷村相邻。

查巷村村办工业较薄弱。70年代办土窑(烧砖瓦),80年代举债办绝缘材料厂,后倒闭,也办过针织厂等。

民国年间,为第十区青邱乡管辖,解放后建立查巷行政村,属胜浦乡。农业合作化时,为新华三社,公社化编入第二大队,后改为第七生产大队。1980年为查巷大队,1983年恢复为查巷村至今。

1997年7月,“金光”项目开工建设,征用村土地454.5亩,拆迁农户57户,住进金苑新村。1999年,有农户123户,人口303人,劳动力136人。耕地486.8亩,其中水稻田222亩,内塘养殖190亩。农村经济总收入147万元,人均纯收入5184元。

八、吴巷村

位于吴淞江北滩。吴淞江由西向东绕村南(俗称吴巷嘴)折北再向东进入昆山市。村西北毗邻邓巷村,村东北靠近查巷村。

1999年全村有9个村民小组,349户农户,1132人口,耕地1402.09亩,其中水稻田1048.36亩,内塘养殖318亩。农村经济总收入851万元,人均纯收入7706元。

民国18年(1929)为第九区吴巷乡,民国23年并入青邱乡,解放后属胜浦乡。1957年为新华四社,1958年划归二大队,1959年编为第八生产大队,1980年为吴巷大队,1983年恢复为吴巷村至今。

70年代为县、公社两级“农业学大寨”的样板大队,县、社两级干部时常驻扎大队指导工作。

工业起步较早,70年代就进行石棉加工,生产绢扇、染纸、制尺、钉木箱及铁桶加工等,但规模都较小。到80年代,又开办青苗针织厂,民房构件厂、针织内衣厂,梦莲床垫厂。1992年与日本健荣综合贸易有限公司合资创办胜浦镇第一家村办合资企业——中日健胜制衣有限公司。

村中心有一条砖街,已有200多年历史,长175米,宽约2米,南北走向,把整个村庄一分为二。街面清一色青砖侧铺,街心建有凉亭。凉亭为砖木结构,拱形屋架,并设有木栏凳。

九、邓巷村

在市镇南1公里处,紧靠吴淞江,西临沽浦河,东为吴巷村,北为褚巷村。

民国18年为邓巷乡,民国23年并入青邱乡,解放后属胜浦乡。1957年为新华五社,1958年属二大队,1959年编为第九生产大队,1980年为邓巷大队,1983年恢复邓巷村名至今。

80年代村办工业有喷漆厂、尼龙衫厂、内衣厂等,并与中心小学联办水泥预制场。

1999年,邓巷村有8个村民小组,232户农户、794人、劳动力493人,耕地为1250.73亩,其中水稻田面积747.19亩,内塘养殖367.7亩。农村经济总收入465万元,人均纯收入6154元。

十、胜巷村

原名陆巷村,因吴县多地有陆巷,为不至重名,故更名为胜巷。胜巷村紧靠市镇东首,东临新浦河,南接褚巷村,北为金苑新村。

民国年间为第九区青邱乡管辖。新中国成立后,建小乡、中乡时均为胜浦乡政府驻地。1957年为新华七社,公社化时属四大队。1959年编为第十生产大队,1980年为胜巷大队,1983年更名为胜巷村至今。

1978年建尼龙衫厂,1982年办袜厂,1985年建造砖瓦厂。砖瓦厂为轮窑(窑址为今沽浦大桥西堍),规模较大,占地100多亩,总投资47万元。1999年因镇区发展轮窑迁至查巷村,1997年因“金光”项目征地而关闭。羊毛衫厂实行租赁。1998年,在创建卫生村活动中,投入资金308万元,修建村道9753平方米,下水道5835米,公厕2座,石驳岸4235立方米,修建桥梁6座,绿化11980平方米及添置卫生设施等,被评为省级卫生村。

1999年,胜巷村有9个村民小组,221户农户,人口558人,劳动力327人,耕地713亩,其中水稻田393.31亩,内塘养殖9亩。农村经济总收人为626万元,人均纯收入8172元,列胜浦首位,被苏州市委、市府评为苏州市第四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示范村。

十一、旺坊村

位于唯胜公路东侧,南邻胜浦镇,北近南巷村,东临新浦河。辖旺坊、南洲、北洲3个自然村,10个村民小组。

民国18年为南洲乡,归第九区。民国23年并入青邱乡。解放后归属胜浦乡。1950年为南洲行政村,合作化时,高级社为新华八社。公社化时属四大队,后编为第十一生产大队,1980年为旺坊大队,1983年更名为旺坊村至今。

1956年,南洲村的新联农业合作社被评为社会主义农业高额丰产模范单位,受到江苏省人民委员会嘉奖。1979年投资建红旗染丝厂,后又办包装厂、针织厂、袜厂等。1990年投资45万元建自来水厂。1997年因“金光”项目启动,修建金胜公路,征用土地287.512亩,拆迁农户50户,村民有316人“农转非”。1999年有耕地1519.14亩,其中水稻田1170.95亩。农户303户,人口913人,劳动力671人。农村经济总收入为516万元,人均纯收入达5891元。是年,被评为省级卫生村。

十二、赵巷村

位于市镇东北3公里处,东邻许望村,北与唯亭双圩村接界,南为旺坊村,西临新浦河,辖赵巷、赵巷港、湾里、竹园里4个自然村、10个村民小组。

民国18年为赵家湾乡,归属第九区,民国23年,归并青邱乡。解放后的1950年,赵巷、湾里、竹园里、许墓4个自然村组成赵巷村,归属胜浦乡,赵巷港划入亭南乡的治安村。1956年3月,赵巷港从亭南乡划出,并入胜浦乡的赵巷行政村。

合作化时,高级社为新华九社,人民公社时归属四大队,后编为第十二大队,1980年为赵巷大队,1983年更名为赵巷村至今。

1973年开办全公社第一个尼龙袜厂。后又办菌种厂,尼龙衫厂、拉链厂、金刚砂轮厂、麻袋厂等。1999年,赵巷村有耕地1621.11亩,其中水稻田924.22亩,内塘养殖446亩。农户324户,人口1086人,劳动力659人。农村经济总收入632万元,人均纯收入5586元。

十三、南巷村

在胜浦的北端,紧靠唯亭镇建兴村,西傍唯胜公路,南为旺坊村,东为中心河,辖河田里、后巷里、南巷、西张、南石桥、北桥头6个自然村、17个村民小组。1999年有农户494户,1586人,劳动力1000人,耕地2546.07亩,其中水稻田1367.25亩,内塘养殖926.16亩。农村经济总收入1004万元,人均纯收入6124元。

民国18年为河田乡,归属第九区管辖,民国23年并入问潮乡(今唯亭地区),民国37年并入唯亭乡,属阳澄区管辖。

1950年冬,后巷里、河田里与赵巷港、河界堰合并取名治安村,南巷、南石桥、西张、北桥头合并取名北桥村,隶属亭南乡。1956年赵巷港划出治安村并入胜浦乡赵巷村,1957年6月,北桥村高级社为亭南乡福兴三社。同年9月,撤区并乡时,除河界堰自然村外,治安村的其他自然村并入北桥村,划归胜浦乡,编为新华十五社,1958年公社化时属四大队,1959年编为第十三生产大队,1980年为南巷大队,1983年更名为南巷村至今。

1955年,河田村开办石棉发放站,纺石棉成为当地农民的主要副业,1978年建尼龙衫厂,1982年3月由4户农民联合开办木箱厂,后发展为150多户农民钉木箱。1983年建皮鞋厂。

十四、陈家村

位于市镇西北隅,由陈家浜、牛草圩2个自然村组成。东临青秋浦,南为龙潭村,北至唯亭镇中心村,西与胜渔村相连。

陈家浜自然村地势较低,常年漫水。1963年建造陈家浜机房,使之既能灌溉农田又能排涝,从此旱涝不愁。

民国18年为牛草圩乡,属第九区,民国23年并入金沙乡。

新中国成立初取名合作村,合作化时为新华十六社,公社化编入五大队。1959年编为第十四生产大队,1980年为陈家大队,1983年更名为陈家村至今。

1985年办皮鞋厂,1991年建五金厂。

陈家村有7个村民小组,农户206户、709人。1999年有耕地1003.57亩,其中水稻田为506.81亩,内塘养殖438.16亩。农村经济总收入546万元,人均纯收入5760元。

十五、龙潭村

位于市镇西北4公里处,由龙潭、东横江、西横江、钱家浜4个自然村组成。东为青秋浦,北为陈家村,西靠凤里浦,南与三家村接界,辖14个村民小组。

民国18年为第九区东横江乡,民国23年并入金沙乡。

在新中国成立初,西横江、钱家浜合称前西村,后与龙潭村合并称并龙村,其时东横江改称翻身村。1956年并龙村建新合社,翻身村建合兴社。1957年两村合并,称并翻村。建新华十七社。1958年公社化属五大队,后编为第十五生产大队,1980年为龙潭大队,1983年更名为龙潭村至今。

1959年由国家投资建造翻身机房,1963年建粮饲加工厂,1977年建尼龙衫厂、纸盒厂。1996年7月,因国家基建东南北路(今星龙街)拆迁43户农户,“农转非”237人,动迁户人员住入吴淞一村。1999年,有农户321户、1090人,劳动力513人,耕地1856.32亩,其中水稻田1030.28亩,内塘养殖740.44亩。农村经济总收入897万元,人均纯收入6458元。

十六、三家村

位于镇西北2公里处,北为龙潭村,西为南盛村,东为青秋浦,南为宋巷村。

民国18年为第九区三家村乡,民国23年并入金沙乡。

新中国成立初属淞北乡并为淞北乡政府驻地(后移至索路村)。1950年划并南盛村,1957年与南盛、堰里合称为新华十八社,1958年属五大队。1959年编为第十六生产大队,1960年与南盛村分治,仍为第十六大队,1980年为三家大队,1983年复名三家村至今。

1999年,三家村有193户农户,739人,劳动力430人,辖6个村民小组。有耕地1327.64亩,其中水稻田886.85亩。内塘养殖311.87亩。农村经济总收入445万元,人均纯收入6469元。

十七、宋巷村

位于镇西偏北1.35公里处,辖宋巷、张家庄两个自然村,东为青秋浦,北为三家村,南为杨家村,西为方前村,有8个村民小组。

民国年间属第九区金沙乡,解放后归淞北乡管理。

新中国成立初取名联合村,1957年为新华二十社,1958年为六大队,1959年编为第十七生产大队,1980年为宋巷大队,1983年更名为宋巷村至今。

1984年村办起建筑装潢材料厂(后更名为涂料厂),一度成为胜浦乡的骨干企业。1991年生产的685涂料获县科技进步二等奖。1992年6月、1995年1月,涂料厂先后发生两次火灾,损失惨重,1996年实行租赁。

1991年乡内第一个办村级自来水厂,亦第一个安装村路灯。1993年,全乡第一个购置使用联合收割机。

1997年3月,因建设园区污水泵站,征地33.67亩,动迁农户76户,“农转非”人员291人,动迁后居民迁入吴淞一村。1999年有农户184户,人口549人,耕地1393.52亩,其中水稻田835.63亩,内塘养殖269.76亩。农村经济总收入396万元,人均纯收入6119元。

十八、杨家村

原名杨家田,1983年更名为杨家村,紧傍胜浦市镇,东临青秋浦,南濒吴淞江,西北为宋巷村,辖9个村民小组。

民国年间为第九区金沙乡,解放后属淞北乡。1957年高级社为新华二十一社,公社化时归属六大队。1959年编为第十八生产大队,1980年为杨家大队,1983年为杨家村至今。

1985开始办酒厂、羊毛衫厂等。

1996年起,因园区建设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等需要,征地271.345亩,“农转非”116人。1999年,杨家村有农户251户,人口699人,其中劳动力为412人,耕地771.16亩,其中水稻田面积452.28亩,内塘养殖194.61亩。农村经济总收入441万元,人均纯收入6056元。

十九、方前村

位于市镇西2.22公里处,由索路(又名宿路)、方前2个自然村组成。南为西港村,北为三家村,西为南盛村,东为宋巷村,辖11个村民小组。

民国年间为唯亭区金沙乡管辖。

原名索路行政村,1953年为淞北乡政府驻地。1956年合作化时办决心社,1957年为新华十九社,1958年归属六大队,1959年编为第十九生产大队,1980年为方前大队,1983年更名为方前村至今。1996年因国家基建(污水处理厂通路)征用土地,动迁农户62户,“农转非”人口318人。

1980年第五生产队在全镇首家开办村木箱厂,后来发展为私人钉木箱,又办过村钢模板厂、村羊毛衫厂等。

1999年,方前村有农户224户,人口770人,劳动力598人,耕地1608.56亩,其中水稻田1047.61亩,内塘养殖282.28亩。农村经济总收入431万元,人均纯收入6598元。

二十、大港村

位于胜浦镇东北隅,离镇4.57公里,东为界浦,北为唯亭镇双厍村,南为南港村,西为唯亭新兴村。辖大港、庄浜、石灰港3个自然村,5个村民小组。

民国18年为大港乡,属第九区,民国23年并入第十区淞北乡。

1950年由大港、庄浜、石灰港3个自然村组成新联村,隶属嘉浦乡,1956年4月划入亭南乡,1957年,划归胜浦乡,1957年为新华十四社,公社化时编为三大队。1959年编入第三生产大队,1960年由三大队析出建立第二十生产大队,1980年为大港大队,1983年更名为大港村至今。

1975年办并线厂,1987办立新塑料厂,1988年办尼龙衫厂。

1999年,大港村有农户168户、565人口,其中劳动力为387人,有耕地1025.04亩,其中水稻田404.97亩,内塘养殖486.87亩。农村经济总收入461万元,人均纯收入6125元。

二十一、西港村

位于市镇西南隅,离镇2.42公里,南傍吴淞江,西临凤里浦,北为方前村,东为宋巷村。由中江田、西江田2个自然村组成,辖9个村民小组。

民国18年为第九区西江田乡,民国23年并入金沙乡,解放后改属淞北乡。

1950年取名江田村,1957年为新华二十二社,1959年归属第十九生产大队,1960年从第十九大队析出建二十一大队,1980年为西港大队,1983年更名为西港村至今。

1963年村粮饲加工厂建立,到1971年改造成一定规模的半自动轧米厂,1973年办起拥有4条各30吨驳船的轮队搞长途运输,1978年建尼龙衫厂,1993年建特种纺织厂。

1999年,西港村有农户249户、855人口,其中劳动力620人,耕地1330.77亩,其中水稻田987.39亩,内塘养殖266.38亩。农村经济总收入644万元,人均纯收入6984元。

二十二、南盛村

位于胜浦最西端,离市镇4公里,西至凤里浦,南与方前村接界,北为龙潭村,东为三家村,有2个自然村,即南盛和堰里,划分7个村民小组。

民国年间归属第九区金沙乡。

1950年由南盛、堰里、三家村组成南盛行政村,1956年合作化时建新丰社,1957年为新华十八社,1958年划入五大队,公社化时编入第十六生产大队,1962年由第十六大队析出建第二十二生产大队,1980年为南盛大队,1983年更名为南盛村至今。

工业起步于1976年,建五金厂、涂料厂等。1984年建线路器材厂。线路器材厂发展为江苏省电力局定点生产企业,1985年厂房迁至胜浦市镇(今新胜路西侧),1994年又迁至镇南,1997年实行股份制。

1999年,南盛村有农户222户、851人口,劳动力530人,有耕地1333.96亩,其中水稻田为1166.05亩,内塘养殖130亩。农村经济总收入591万元,人均纯收入7200元。

二十三、许望村

原名许墓,位于市镇东北2.425公里处,北为金家村,南为“金光”纸业(原为前戴村),西为赵巷村,东为北里村,划分5个村民小组,是胜浦镇较小的农业行政村之一。

民国年间为第九区青邱乡,解放后为胜浦乡管辖。

1950年与赵巷、湾里合并组成赵巷村,1956年合作化时办胜利社。后并入新华九社,公社化归属四大队,1959年编入第十二生产大队,1962年由第十二大队析出建立第二十四生产大队,1980年改为许望大队,1983年恢复许望村名至今。

村南首有一古桥名状元桥,建于明天启二年(1622),为花岗石石级平板桥。

1999年,许望村有农户155户、419人口,劳动力332人,耕地755.01亩,其中水稻田面积451.93亩,内塘养殖114.13亩。农村经济总收入232万元,人均纯收入5379元。

二十四、褚巷村

位于胜浦市镇的南首,南为吴淞江,西为杨家村,东为邓巷村,由褚巷、戴家田2个自然村组成,分为7个村民小组。

民国18年为第九区戴家田乡,民国23年并入青邱乡,解放后属胜浦乡。

1950年褚巷与戴家田合并称之褚巷村,1956年合作化时办光明社,1957年为新华六社,1958年划为二大队,1959年编入第九生产大队,1962年从九大队析出建立第二十五生产大队,1980年为褚巷大队,1983年更名为褚巷村至今。在1998年创建卫生村时,投资227.3万元,修建村道14077平方米,下水道5989米,公厕2座,冲洗池1座,石驳岸3500立方米,河台阶844立方米,修葺桥梁7座,新建桥梁1座,铺设草坪及栽植花木15960平方米,被评为省级卫生村。

1999年,褚巷村有农户227户、人口593人、劳动力351人,耕地610.44亩,其中水稻田454.61亩。农村经济总收入380万元,人均纯收入6832元。

是年,被评为苏州市农村现代化建设示范村。

二十五、胜渔村

胜渔村为胜浦镇的唯一渔业行政村,位于胜浦镇的西北隅,划有1个村民小组。1999年,有渔户127户、422人,其中30%的渔民信奉天主教。有耕地242亩,内塘养殖172亩,外塘养殖2169亩。农村经济总收入678万元,人均纯收入6326元。

民国期间及新中国成立初,渔民无固定生产和居住地点,经常流动作业于吴江、昆山及吴县的车坊、甪直、唯亭及今胜浦地区的各自然村落。1952年参加唯亭区渔民协会分会。不久,又参加唯亭运销组,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将长期停泊和作业于胜浦的37户渔民在沙湖南滩组建胜浦渔业大队,1980年称胜渔大队,1983年恢复乡制时改称胜渔村至今。

1968年进行连家渔船社会主义改造(简称“连改”)时,淞南公社迁来26户渔民加入胜浦渔业大队。1969年,渔业大队为胜浦人民公社的一个行政大队。1971年公社将十四大队位于直上港的一片低洼地划给渔业大队,用于渔民建房(建房93间)、种植,渔民开始有了定居的地方。为了支持渔民亦渔亦农,各农业大队无私援助顺风车2部、牛车1部、踏车1部、农船2条及其他农用设备。1972年大队又添置手扶拖拉机2台,用于农田耕作。由于渔民不善农耕,年人均收入在百元以下,渔民温饱仍未解决。1980年起实行渔政管理,农田全部开挖成鱼池,渔民除按规定缴水产资源保护费和大队“二金一费”(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外,均由其自养、自捕、自销,原集体管理的鱼塘、鱼簖等也承包到户(组),渔民捕捞、养殖积极性高涨,收入逐年增长。今全村有渔船256条,其中121条装挂机。


第三节  居民委员会

一、胜浦街道居委会

1985年4月前,居委会工作由乡政府民政代理,1985年4月经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立胜浦镇街道居委会,负责管理市镇户口的有关工作。1999年胜浦居委会有居民851户,1742人,其中男性918人,女性824人。

二、吴淞一村居委会

1998年3月建立吴淞一村居委会,负责管理来自因园区建造污水处理厂及泵站、建筑东南北路(今为星龙街)而拆迁的龙潭、宋巷、方前等村的居民。吴淞一村共建公寓房11幢,住宅建筑面积为23562.19平方米,道路占地3953平方米,人口658人,其中男309人,女349人。